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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
1.伦敦布鲁内尔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Joint Management Committee - JMC

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。联合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决定权:

1.修改布鲁内尔学院章程和制定学院规章制度;

2.制定布鲁内尔学院发展规划与批准年度工作计划;

3.筹集布鲁内尔学院办学经费,审核与批准预算与决算;

4.决定布鲁内尔学院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岗位设置;

5.讨论并决定布鲁内尔学院相关的其他事项。

2.伦敦布鲁内尔学院直属党支部Direct Party Branch

伦敦布鲁内尔学院党组织主要职责:

1.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;

2.支持本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;

3.负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、反腐倡廉建设;

4.指导党支部定期开展工作,并进行监督检查;

5.负责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、德育工作、校园文化建设、精神文静建设、和安全稳定工作;

6.负责做好学院辅导员和学生管理工作;

7.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3.伦敦布鲁内尔学院教学委员会School Education Committee - SCHEC

主席由学院院长担任。成员包括双方副院长、双方合作专业负责人、双方课程负责人、教学秘书、双方师生联络委员会负责人、班导师。

教学委员会负责向联合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。

4.伦敦布鲁内尔学院考试委员会Boards of Examiners - BoE

学院依据布大《理事会条例四》和北方工大相关规定为每个合作专业分别设立考试委员会。考试委员会包括教学委员会成员、每个合作专业的外部审查员、以及双方代表。

考试委员会决定学生是否晋级,并向理事会提交学位授予建议。考试委员会由双方共同主持,布大学位授予由布大主持,北方工大的学位授予由北方工大主持。

布大理事会授权考试委员会执行学位授予工作。考试委员会负责向教学委员会报告北方工大学位授予工作。

5.伦敦布鲁内尔学院师生联络委员会Student Experience Committee - SEC

成员主要由学生代表、教师代表、以及行政人员代表组成、主席由学院教师担任,联合主席由根据每年学习情况选举出的北方工大校内学生代表担任。

师生联络委员会负责向教学委员会报告工作。